為爭創省級文明城市、省級森林城市、省級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統籌示范城市、國家級園林城市、國家級衛生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按照《河北省清理規范違法違規圈占土地實施方案》、《衡水市集中整治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和《安平縣集中整治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結合掃黑除惡專項行動,深入整治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等行為,切實維護城鄉秩序,營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生態環境。自即日起對全縣范圍內的違法建筑進行集中拆除?,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所有正在實施的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必須立即停止,10日內自行拆除完畢,恢復土地原狀。在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建成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限期10日內自行拆除完畢,恢復土地原狀。逾期不拆的,由縣拆違聯合執法隊依法強制拆除。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依法沒收,當事人拒不履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拆除重點區域為縣城建成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區域,國省干道和城鎮主次干道兩側,河道兩側、水源地周邊以及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建設項目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案件。
三、沒有不動產權證(土地證、房產證)、沒有城鄉規劃許可證的未批先建、私搭亂建、超期臨建、擅自改變規劃及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均為違法建筑。拆除違法建筑不予補償。
四、對于不符合環保要求、沒有環評手續的“散小亂污”企業,縣生態環境分局依法嚴管重罰,堅決取締。
五、廣大黨員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帶頭對違法建筑自行拆除。紀委監委進行監督。
六、廣大群眾要積極支持配合拆違執法行動,對暴力抗法或妨礙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違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
安平縣人民法院:7591009
安平縣人民檢察院:7524939
安平縣公安局:110
安平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12319
衡水市生態環境局安平縣分局:12369
安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8066251
安平縣人民法院
安平縣人民檢察院
安平縣公安局
安平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衡水市生態環境局安平縣分局
安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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